GEMFOREX的 Introducing Broker(期貨交易輔助人)守則
GEMFOREX的期貨交易輔助人守則(以下稱「本守則」),GEM GROUP NZ LIMITED(以下稱「本公司」)以本守則明定與本公司之期貨交易輔助人(以下稱IB)之間的權利義務。
第1條 (定義)
本守則內有關用語的定義如下條所列。
1:Introducing Broker 代理計劃 |
IB代理計劃是種傭金回報制度。IB招攬客戶透過本公司提供之IB連結到本公司提供之網站開立帳戶,本公司將根據客戶的交易量支付IB對應金額之酬金。 |
2:Introducing Broker會員 |
IB意指透過在自己經營的網站或電子報上刊登廣告主提供的廣告、引導訪客前往該網站,進而從本公司獲取相對應的酬勞之個人、法人、或團體。 |
3:IIntroducing Broker 報酬 |
根據IB制度本公司事先另行規定支付給IB之酬勞(含稅金之金額) |
4:訪客 |
透過IB連結而進入本公司網站之訪客。 |
5:連結 |
連結是放在網站上顯示在訪客瀏覽器上可連接到廣告業主網站的超連結。其包含文字、商品形象、標示(logo)、橫幅廣告等等由廣告業主網站製造的所有形式。 |
6:Introducing Broker 連結 |
實現IB制度所需資訊之連結。 |
(申請辦法)
IB乃是同意本守則之全部條件、加入本公司IB會員、在網站的「申請註冊 合作夥伴(IB)」表格上填寫必要事項並點選確認送出後完成申請者 。要成為IB必須經過本公司認可。
第3條 (IB報酬類別)
使用頻率型:此法乃在IB制度中,根據訪客的使用頻率,而支付IB本公司事先規定之酬勞以作為居間活動成功之報酬。
第4條 (提供服務)
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所開發營運、管理的網路供IB及訪客使用。
第5條 (支付 IB報酬)
1:認可加入IB代理計劃 |
接受本公司發行之IB連結就可 加入IB會員。 |
2:酬勞支付方 |
本公司是支付透過IB制度產生之成果報酬的主體。 |
3:延遲支付IB報酬 |
IB報酬支付日期另有規定,因在不同國家間處理支付業務,故有可能比預定日期晚,本公司不擔負延遲支付之責任。 |
第6條 (解除加入IB代理計劃)
- IB不需要事先知會本公司即可直接在網站上您所加入之代理計劃來解除合作關係。
- IB理解並同意即使在本公司認可IB加入代理計劃後,在本公司未事先告知的情況下,也有可能被取消加入代理。
第7條 (由IB自行設定連結)
IB需自行將本公司發行之連結在自己的網站內設定。原則上無本公司許可時不可以變更連結方式,如要變更需事先取得本公司同意。
第8條 (IB管理交易情況)
- 本公司提供IB網站專用管理頁,IB負有時常進入管理頁確認交易情況之義務,若發現錯誤交易等情況,需立刻向本公司報告。
- 若因IB怠於報告而引發日後支付報酬之問題時,本公司不擔負一切責任。
第9條 (領取酬金)
- 酬金由本公司直接支付給IB。在某些情況下,為順利處理支付可能使用各國代理機構進行。
- 原則上每個月5日支付酬金,本公司結算所有報酬金額後將酬金轉入您在GEMGOREX開立的帳戶內。此帳戶在註冊IB時開立完成。然報酬金額低於5,000日圓時,將延後到次月以後支付。
- IB報酬確定時機為剛過結算月最後一天的時間點。在這之前的期間無法確定報酬金額。
- 酬勞結算期間為一個月的1日到當月月底,支付日期為次月的5日。5日逢本公司休息日時,則改為下個營業日。
- IB報酬在您GEMFOREX的帳戶反映後,IB再自行出金到您指定的帳戶。IB指定轉帳的帳戶必須是可以進行國外匯款的金融機關帳戶,本公司將匯款至您指定的帳戶後即完成酬金支付。然,因IB註冊 的帳戶有問題而導致無法匯款,退回匯款時所產生的金融機關手續費將由IB負擔。
- 因作業不良的因素而造成報酬結算有誤時,將納入次月的IB報酬一起結算。
- 有關本條所述之IB報酬額的稅務處理依稅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10條 (服務維護)
服務維護將定期或不定期實施。維護期間將暫停一切服務,IB對此不得有異議。
第11條 (個人資訊的管理運用)
- 本公司經由本契約所得知之IB註冊 情報,或透過代理計劃所取得之交易資料,若無事先取得IB同意不可對外公開。然而若是已公開之情報及法院或警察等其他行政機關命令或搜查時除外。
- IB全面相關所收集之統計資料為可供使用及公開之資料。
- IB經由本服務相關而得知之本公司及廣告業主會員的技術上、營業上、業務上等情報,不可向第三者洩漏。然而已公開之情報除外。
- 本公司將依照「個人情報保護方針」適當管理IB之個人情報。
- 在本公司系統上以電子郵件聯絡時,除了註冊 名稱、電子郵件住址以外的情報不對外公開。
第12條 (契約期間)
本契約之有效期間為本公司會員登錄認可日起1年為期。在契約屆滿日的30天前為止,若當事人雙方沒有任何一方提出中止契約關係時,本契約將自動續約1年,每年如是。
第13條 (IB退會)
IB可在聯絡我們 的表格上申請退會。
第14條 (取消IB資格)
本公司基於下列事由有權取消該IB之資格並終止 與該IB之間的契約。
- 寄送給IB的電子郵件有3次以上無法送達等理由,經判斷為無法以電子郵件聯絡時。
- IB在一年內沒有獲得任何居間活動成功報酬時。
第15条(禁止行為)
- IB禁止下列所規定之行為
-
改變廣告素材及連結編碼
即不經過廣告業主同意任意改變本公司提供之連結(含廣告素材及其超連結)。然改變QR編碼的大小(擴大或縮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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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的成功報酬請託
為持續獲得酬金,強行要求、請求、拜託訪問者交易或點擊連結等,與本公司網站的介紹或廣告沒關係之行為,以及在網頁上記載會造成訪問者誤解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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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偽行為
IB本身與第三者共謀偽裝居間活動成功以獲取報酬等不正當的行為,或促使跟廣告目的及本公司服務宗旨無關之點擊連結、下單、或登錄以不當獲取成功報酬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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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圾郵件行為
發拉圾郵件之行為、在電子布告欄書寫之宣傳行為、或以其他方法及手段對第三者造成麻煩之宣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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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已經過期之廣告素材
持續刊登已經過期之廣告素材或其超連結之行為。
-
同一個人或法人註冊 複數之IB
(然本公司特別認可之情況除外)。
- 推薦客戶的內容違反網站刊登內容、操作守則及操作方針之行為
- 其他所有對本公司不利益之言行
- 其他所有本公司認為不正當之行為
- IB在參與IB活動以外的活動時,亦不得從事禁止行為。
- 如果IB發現用戶或其他IB違反了操作守則或有違禁行為,必須立即指出與導或誘導,以阻止該違禁行為。同時,必須向本公司報告違反操作守則者或違禁行為的內容。IB必須是用戶和其他IB的模範。
- 是否存在違禁行為由本公司判斷,並且不需對IB解釋其內容和依據。
- 公司有權要求我們認為可疑的IB活動提交伺服器日誌檔。此外,為了保護本服務運行系統的安全性,除非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會將這些判斷標準透露給IB。
第16條 (保證)
- IB保證在簽訂本契約日之此時,沒有跟暴力團體等反社會之勢力有資本或資金上的牽扯,沒有以任何名目提供資金或進行其他交易行為、也不擔任其幹部或受雇為其員工 。
- IB保證在本契約期間屆滿為止,不與暴力團體等反社會之勢力有資本或資金上的牽扯,不以任何名目提供資金或進行其他交易行為,也不擔任其幹部或受雇為其員工。
第17條 (強制終止 契約及沒收報酬)
- 本公司基於下列理由有權在無任何催促告知的情況下終止 本契約。
- IB未遵守本契約內所列條目時
- IB有違法行為時
- IB有行禁止行為時
- 註冊 之網站名或網址相同、或電子郵件地址相同、或轉帳帳戶、或姓名或公司名稱相同,卻擁有其他IB會員ID之情由被發覺時(然本公司特別認可之情況除外)。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網站
- 根據前項記載之理由而強制終止 契約時,本公司有權沒收該IB之報酬、或拒絕支付報酬。
並有權向IB要求
- 與已支付酬金同等金額之罰金
- 前項調查所需之交通費及人事費的費用
- 進行訴訟等法律行為時之一切相關費用(含律師費)。
第18條 (聯絡方法)
- IB和本公司之間的聯絡原則上以電子郵件及IB專用管理畫面來進行。此外,在契約期間IB不可拒絕接收聯絡電郵。
- IB與本公司之間的聯絡原則上以電子郵件及電話來進行。此外,在契約期間,經本公司判斷,由本公司發出的電子郵件為該網站進行業務所必須之時,IB不可拒絕接收該聯絡電郵。
- 本公司有權郵寄本服務營運時必須之事務聯絡及業務介紹等信件給IB。
第19條 (停止、變更、修正、追加、削除本公司服務)
本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變更、修正、追加、削除本公司服務內容。
第20條 (欲擁有IB資格必須符合下列項目)
- 沒有經營下述網站
- 成人網站、有刊登成人網站的連結或成人網站的橫幅廣告之網站
- 上傳或分享暴力或虐待內容之網站
- 上傳或分享種族 歧視之網站
- 其他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之網站
- 網站營運管理者及電子報的發行者必須滿18歲以上
- 申請註冊成為 IB時無偽造情報
- 閱讀並同意遵守本契約
- 開始代理計劃後提供給網站的數據或情報並無偽造
- 過去不曾被本公司強制取消IB資格過
- 與本公司及廣告業主會員可禮貌溝通
第21條 (註冊 、認可)
本公司在IB註冊 時基於申請時之情報認可其資格。在認可時間點及其之後,凡因IB虛偽申報或行為而引起損失、被害等事情,將由IB擔負全部責任。
第22條 (著作權)
IB透過網路可使用之內容,必須全部都不損害著作權。IB跟第三者間產生著作權問題時,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第23條 (保證之限制)
本公司對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其營運、使用該服務及使用該服務後之結果,將盡最大的努力去穩定維持。然而本公司無法保證下列事項
- 不停止本公司服務及營運時不產生問題。
- 隨時可以修復問題點。
- 本公司服務內不存在電腦病毒等破壞性構成物。
- 為防範上述問題充分提供保全方法。
第24條 (責任之限定)
本契約在契約期間中途停止時,不論中止原因為何,不論哪一方之當事人對第三方皆不負賠償責任。第三方所蒙受的損失,即使事先有關於可能蒙受損失的警告也同樣不負賠償之責任。該損害包含預期利益、間接損害 等一切損失。
第25條 (智慧財產權 及執照)
本公司提供給IB之內容、技術、全部商品形象 (含橫幅廣告或商標等物)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全部歸提供者所有,IB在網站所規定的範圍內可以使用。此外,IB事先沒有獲得許可前,不可以對其內容加以修正或變更。
第26條(機密資訊)
- 在本契約中所使用的機密資訊指IB可以獲取或了解的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文件、圖紙、想法、專門技術、程式源和資訊(包括數據),屬於以下任何一項規定者。
・明確標記為「機密」、「秘密」、「Confidential」或用其他類似詞彙定義,並以書面形式披露者
・披漏時指定為機密,並在披露之日起30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者
・以書面或口頭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公開,並在披露時適當表示為「機密」者
・第11條規定的個人資訊
・在本契約中,甲方所提供的ID和相應的密碼
・其他本公司尚未在網站上向公眾披露的所有資訊
- 下列乙方可以證明之資訊,不應包含在機密資訊中。
・在甲方披露之前,乙方已經知道的沒有保密義務的資訊
・獲得資訊時已經是公眾所知之事實,或不應咎責於乙方之公眾所知的資訊,以及其他公開可獲得的資訊
・乙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資訊,乙方無保密義務
・乙方獨立開發的資訊,與甲方的資訊公開無關
・甲方書面同意從機密資訊中排除的資訊
第27條 (不可抗力)
如發生天災、當局消極不作為、火災、罷工、洪水、疾病、暴動或戰爭行為等情形則不在此限;因超過當事人合理管理之事由而無法履行義務時,不論哪方之當事人,延誤履行本契約義務或無法履行義務時,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28條 (法律約束)
- 本守則及 本契約之基準法為營運國家之法律。
- 與本守則及本契約有關之訴訟,依本公司營運國之法律解釋,而非依照使用者所住國家之法律來解釋。使用者同意在本公司跟使用者之間產生糾紛時,雙方以圓滿和解為目標進行協商,和解困難時,依照訴訟金額在隸屬於本公司營運國之法院進行裁判。
第29條 (守則及條件等之改訂)
本契約及條件依照本公司之判斷,有權在在不經過IB的同意下隨時變更及改訂。
(2014年09月01日)
(2019年10月01日)修訂